构建低碳化海岛交通体系。
围绕基础设施提升、运输工具低碳化、推行绿色交通等全面建设全岛全域性绿色交通体系。促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进长山群岛绿色交通工程建设,加大岛内绿色交通设施供给。有序推进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应用,完善港口岸电设施布局,深入推进船舶靠港岸电使用。持续推动混合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LNG动力船舶等清洁能源化改造,探索开展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实施岛内交通工具绿色化工程,普及氢能等新能源公交车。打造全岛绿色出行友好环境,大力发展以“公交+慢行”为主导的绿色交通模式,完善岛内公共交通,发展慢行交通和共享交通。完善岛内绿色接驳、绿色换乘体系建设。(责任单位:长海县政府牵头负责)
加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分区域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物流枢纽、仓储分拣设施等按照“能设尽设”的原则增建光伏设施,谋划大连新机场和临空产业园、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推进光伏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在太平湾港区、庄河港区发展临港风电等新能源系统。加强低碳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广双向互动智能充电设施。加大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力度,在大窑湾、大连湾等港区增建变频船舶岸电系统,太平湾码头同步建设岸电设施。到2025年,新建充电桩3000个以上,基本建成适度超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大连交通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