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港口岸电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地实施新一轮港口岸电扶持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对比2017年岸电政策,新岸电奖励办法在港口岸电设施建设项目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项目上的奖励不再与省部级的奖励挂钩,同时,新增低压岸电接插口(智能化数据接口)改造项目和含新能源船舶使用的低压岸电供电服务项目。
“《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岸电设施建设,规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相关人士介绍,这有助于推进港口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同时推动码头方面主动降低岸电服务费用(不高于0.5元/千瓦时),降低船方使用岸电的成本、增强靠泊船舶使用岸电的意愿,提升岸电使用率,共同推进厦门港“绿色港口”建设。
岸电发展是厦门港“绿色港口”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有了岸电系统,船舶靠港之后,可关闭船上的辅助柴油发电机,转而使用码头岸电接驳供电,维持船上设备运转。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之一,减少船舶靠港时化石能源消耗,降低温室气体及污染物的排放。
2017年,厦门港口管理局牵头制定《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推动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17年以来,港口局为厦门市港航企业岸电建设和运营项目实际发放市级奖励资金1911.8万元,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2994万元,带动岸电建设项目投资额超2亿元。
目前,厦门港岸电建设已达到客运码头全覆盖,集装箱、客滚码头基本覆盖,超额完成交通运输部全国岸电布局方案的全部任务,屡获“中国绿色港口”“亚太绿色港口”荣誉。
(厦门日报记者 徐景明 通讯员 厦港宣)